潮宏基: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心 45 层 邮政编码 200031 电话: (86-21) 5404 9930 传真: (86-21) 5404 9931 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致: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 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对广东 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 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 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