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行权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行权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海星股份")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海星股份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 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行权相关事项(以下合称"本次调整、注销及行权")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