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 海量数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司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零二五年六月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及其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北京海量数据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非交易时段,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对外发布重大 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部门。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章 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