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 海量数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 战略、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董事(含 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