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中矿业: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 司治理(ESG)绩效,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关系公司发 展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以下简称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 括董事长及一名以上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