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 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8 号长江国际大厦 15、17 层,邮编:150000 电话/Tel:0451-87818888 传真/Fax:0451-82346298 网址:www.huaqianlaw.com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哈药集团人民同泰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同泰"或"公司")的委托,指派王 继盟、成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人民同泰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哈药集团人民同泰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