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 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在公开募集前,应根 据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对募集资金拟投资 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明确拟募集资金金额、投资项目、进度计划、预期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