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集团: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专项说明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列示,所涉统计数据中若出 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回复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3230163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323016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福建实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公司转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626号), 对其中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基于实达集团对工作函相关问题的 说明以及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大数据业务。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大数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率 12.17%,同比下滑 32.87 个百分点。公司第四季度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