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 宏和科技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度 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 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 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 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有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