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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动, 提高投资合法效益,降低投资风险,有效、合理的开展资金运作,保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的权益投资活动。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 不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公司开展该等交易的,应另行制 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对外投资事项。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三) 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 坚持效益优先,注重风险防范,合理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