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XYZH/2025BJAA19F0024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所根据贵所发文号为"上证公函【2025】0648号"《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监管函》)的要求, 现就监管问询函中要求进行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1、关于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为品牌营销、 社交营销、电商营销与运营服务等,利润来源主要为客户服务费和媒体平台渠道 激励。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2.9亿元,同比增加32.7%;实现扣非前 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10.5万元和-1728.1万元,由盈转亏;其中四季度营业收 入显著高于其他季度,但净利润大幅下滑并出现亏损。前期公司未能依规在2025 年1月底之前披露2024年业绩,公司称系2024年国内媒体平台渠道政策出现较大 变化,导致公司对2024年业绩预计出现较大偏差。 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类披露主营业务的具体模式,包括公司提供的服 务内容及流程、主要考核指标、收费方式、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结算政策等; (2) 广告营销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结合业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