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京天股字(2025)第 376 号 致: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山西省太原市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 8 号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罗克佳华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罗 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