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 赤峰黄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股票上市地(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监管规则、《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赤峰黄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且应确保包含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