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 财务资助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 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 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 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 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但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