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 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 收受价款。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