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 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有效、合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 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