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 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确定的地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 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