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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 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 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并且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