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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以下简称"债券")包括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公开发行的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 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 信息披露规则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系指在债券发行时或存续期 限内债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 会")或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在规定的媒介、以规定的方式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公布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