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利用AI制图侵犯著作权案,四人被判刑
Xin Jing Bao·2025-07-03 01:48
自己呕心沥血创作的画作,被陌生人放到AI工具中,改几笔颜色,调一下背景,竟然成了他人网店里 热卖的拼图?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模型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罗某等四名被告 人企图用技术的"障眼法"钻法律的空子,通过对原创作品进行"微调",卖出了数千件"变装"拼图,获利 27万余元,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被告人未投入智力劳动被认定侵犯著作权 法官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判断涉案客体是否 构成作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有独创性;二是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创作;三是 能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四是智力成果。因此,具有"独创性"是作品的必要条件。审查作品是否具有"独 创性"的关键则在于作品是否具有"最低限度的智力创造性",即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是否投入了智力劳 动。 本案中,被告人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图片,将他人美术作品转换为商品拼图。拼图图片的生成 仅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预设参数,即"图生图"方式生成效果,被告人未对生成的拼图图片投入智力劳 动,如设置迭代步数、修改随机数种子、增加提示词内容等,对生成结果的创造性控制与贡献程度均微 乎其微。因此,虽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