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所修订上市规则,这些重大变动你知道吗?
Sou Hu Cai Jing·2025-07-03 07:12

深证上〔2019〕24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企业运营环境的持续优化,加固制度根基,增强上市公司管理水平,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推动 资本市场持续稳健增长,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我们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年11月修订版)》(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月修订版)》(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变动包括: 《上市规则》新增一条,编号为第3.1.13条,内容规定:上市公司董事应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者进行更 换;同时,股东大会也有权在董事任期届满之前解除其职务。董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且任期结束后,董事 有资格继续参选,实现连任。此外,《创业板上市规则》也新增一条,编号为第3.1.18条,内容与上述规定相 同。 《上市规则》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经修订后规定:上市公司需在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天或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天,通过公告形式向股东发布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 该通知需详细列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形式,以及会议召集人、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信息,并对所有提案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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