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上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

JDTECH-金道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