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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 南第 4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为恒玄科技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