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部门。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总经理(轮值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会应当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