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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鹏: 山东华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上市地监管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