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厦门弘信电子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信电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和股本变化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情况 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证监许可20221097 号),同意公司向巫少峰发行 11,309,030 股 金注册的批复》 股份、向朱小燕发行 9,693,454 股股份、向颜永洪发行 2,299,088 股股份、向苏州 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491,300 股股份购买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 公司(曾用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