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 行套期保值; (六)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 或负债、浮动利率计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 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 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三)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 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 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四)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 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 值; 第五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 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 第六条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原则上避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 衍生品交易,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