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或者 高度相近的类似品种。因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或产品变动导致原材料有所变动的, 以公司实际所需原材料为准。 (二)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应当与公司采购、库存和销售现货量相匹 配,套期保值量不得超过实际采购量;套期保值的平仓数量与时间,原则上应跟 现货采购的数量与时间相匹配。 (三)应当以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 保值业务。 (四)公司应当具有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套期保值 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 品套期保值业务,让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更好地发挥规避价格风险和锁定利润的功 能,根据商品交易所有关商品期货、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