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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 焦点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焦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公司和本次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