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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拆借公司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 "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 承兑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