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特新材提前赎回可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2025((((》《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2025 年修 正)》等有关规定,审慎核查了志特新材提前赎回"志特转债"事项,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以下简称"可转债")614.033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 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1,403.3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 转债于2023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志特转债",债 券代码"12318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2023年4月7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