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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 公司章程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广东海川智能机器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广东海川智能机器有限公 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现已变更 为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440606766570429D。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2017年11 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海川智能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