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 公司章程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XINNENG TAISHAN POWER GENERATION CO., LTD.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 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1993 年 3 月 18 日经山东省泰安市体改委泰经改发(1993)第 015 号文件批准, 由山东电缆电器集团总公司和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 立,于 1994 年 3 月在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1996 年 12 月 31 日,依照《公司法》 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