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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 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