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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 总裁工作细则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的 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 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