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请提前十五分钟进入会场,办 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股东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及其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 应经股东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 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 定义务。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 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