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促推工资款执行到位
Ren Min Wang·2025-07-11 01:32
磐安县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对陈某的保险理赔款项进行调查,确认检察建议提出的情况。法院向 保险公司发送通知书后,保险公司协助扣留了陈某相应保险理赔款项。由此,施某的案件得以恢复执 行。2025年6月,施某拿回了被拖欠的2.8万元工资。 时间回到2022年。施某受雇于陈某为其店面做木工装修,因要求施工工期短,施某便叫上3名工友 一起做工。半个月后,施某等4人如期完工,可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付工资。 无奈之下,施某上门讨要,发现陈某的店铺开业没多久就关门了。工友们找不到陈某,纷纷向施某 要钱。施某先行垫付后,于2023年3月向磐安县法院起诉陈某,要求其支付拖欠的3万元工资。 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3年4月,磐安县法院就施某与陈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 确定陈某需向施某支付工资款合计2.8万元,并要求陈某每月支付3000元,分期付清拖欠的工资款。 孰料,裁定书生效后,陈某仍未按期支付。施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因陈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 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3月,施某向磐安县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该院受理后经调查发现,陈某名下刚好有一笔保 险理赔款项到账,遂以该案有财产可供执行为由,向法院发出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