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信息。 第六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 应当在公告中做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 择性披露。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