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 建发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证券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日常登记备案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