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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螳 螂: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董事按应选人数由得票数较 多者 依次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 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