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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法律意见书 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 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