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技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变动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七)本人因涉及与本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 月的; (八)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期 限内的;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