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 管理职责和分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开展,保障股东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唐山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 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 度,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和披露程序。 公司与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