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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 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其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司报送个人持股基础信息,并及 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信息变更情况,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填报及更新 维护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交所网站 申报其个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为其持有股票的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