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41,46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8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773,478.8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计 4,816,649.7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45,956,829.06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全部到位,业经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 371C000028 号)。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5,956,829.0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山 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 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