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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药集团: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邮政编码(Postcode):518048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网址(Website):www.huashanglawyer.com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担任贵公司 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回购注 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 释 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