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 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 卖行为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 相关风险。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其个人 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