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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机械: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5年7月11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 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 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 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