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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机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7 月 11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 范运作指引》")《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其工作细则。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须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