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 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